关于申报2006年《中国武术段位制》高段位的通知
2006-10-12 10:34:00 体总网

中国武术协会会员单位:
    为做好2006年度中国武术段位制高段位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 凡获得现段位年限,达到申报高一级段位者。例如,获得6段满6年者,可申报7段。
    2、 凡获得现职称年限,达到申报高一级段位者。例如,具备武术专业正高职称或副高职称达4年或中级职称达11年以上者,可申报7段。
    3、 凡担任武术管理工作现职务级别的年限达10年以上者。例如,任职10以上的科级以上干部,可以申报7段。
    4、 凡获得现段位后,在武术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累计,达到申请高一级段位者。例如,已获6段的运动员,在全运会武术比赛或全国武术锦标赛中2次获得散打比赛的冠军,可申报7段。
    5、 凡因特殊情况未曾申报过武术段位、但武术技术水平较高,且为武术发展做出突出成绩者,在符合体武字(2002)151号《关于申报武术高段位补充条款的补充通知》要求的前提下,经省、区、市体育局专文推荐,加报本人书面材料说明1998年至今未申报段位的原因和情况,可以作为特殊个例申报相应段位。

    二、 申报材料
    1、 各单位须报中国武术段位制高段位申报总表(申报表附后)。
    2、 申请人须报申请表、书面总结、原段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科研著作原件或复印件、中国武术协会会员证书复印件、2张2寸证件照片和技术演练光盘(包括徒手和器械)。尚无段位者,需加报上条申报条件中第5款要求的材料。
    3、 《中国武术段位制》申请表及相关文件,请查阅中国武术协会网站:www.wushu.com.cn(可下载)。

    三、 申报要求
    1、 请各单位于2006年11月30日前将申请人员材料邮寄至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科研部。
    2、 申请人员需交评审费180元人民币,请各单位统一于11月30日前汇入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账户或寄至科研部(收款人处写科研部即可,请不要写个人名字)。
    3、 申请人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总结入段以来的武术工作成绩,申报材料务必采用电脑打印。
    4、 申请人必须是中国武术协会会员。
    5、 申请人不许跨段位申报(如六段不允许申请八段)。
    6、 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务必按要求整理成册,以免给评审工作带来不便,无法审核,影响晋升段位。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科研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邮编:100101)
    2、联系电话、传真:010-64947202 64927457
    3、联系人:康戈武 冯宏芳
    4、武术中心账户: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
       开户行:工行北京体育馆路支行
       账号:0200008109026408218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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