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家级国际级武术裁判员有关要求的通知
2005-02-04 03:20:39 中国武术协会

有关单位、有关裁判员:

    第十届全国运动会武术项目比赛即将到来。为了贯彻总局领导“把十运会办成一个干净、文明的体育盛会”的指示精神,本着早准备、早预防、抓落实的原则,切实抓好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的裁判员执法工作,以保证第十届全国运动会有良好的赛风赛纪。现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国际级武术裁判员在十运会武术项目决赛之前,不许以任何名义接受跨省、直辖市、自治区体育局或武术中心、体育院校及行业体协的邀请进行讲学、辅导等活动。若必须前往,须以书面形式报武术中心批准,违者一律取消参加十运会武术项目比赛执裁的资格。

    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体育局武术项目主管部门或武术中心、体育院校、行业体协在十运会武术项目决赛之前,不许以任何名义邀请国家级、国际级武术裁判员参加跨省市的武术专业队测验。若工作必需,须以书面形式报武术中心批准后方能进行。
望遵照执行。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武术中心 十运会 有关要求 通知
 
   抄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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