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5年7月16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子对练(2人或3人编组)。 女子对练(2人或3人编组)。
三、参加办法
(一)十运会男、女武术套路预赛中对练项目前12名的男、女运动员均可报名(不得更换人员和项目)。 (二)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医生各1名。
四、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单项比赛。 (二)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运动员的参赛服装不作规定,但要体现出民族特色、项目特色、运动特色、时代特色。 (四)参赛项目可配音乐。
五、录取名次
(一)男、女各录取前8名。 (二)设“最佳编排奖、最佳服装奖、最佳表演奖、最佳音乐奖”,评选办法另定。
六、竞赛监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裁判员的选派另行通知。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各单位报名表须电脑打印一式2份,分别于2005年6月16日前(以到达邮戳日期为准)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套路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邮编:100101)和江苏省体育局竞赛中心(南京市五台山1-3号,邮编:210029)。逾期者,按无故弃权处理。 2、参赛名额若有空缺,由第12名以后的名次递补参赛(统计报名表后即通知)。
(二)报到:
1、裁判员、运动队于7月14日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各运动队自行办理运动员的身体健康证明及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交给组委会,任缺一项不得参赛。
八、其它
(一)竞赛规程规定外的其它项目和个人不得参加比赛。 (二)各代表队填写报名表时,务必按规定进行电脑打印,核对准确。凡与规定格式不符者,按无故弃权处理。 (三)为了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代表队和全体裁判人员必须严格遵照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四)各参赛单位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